41.怎样才算供水入户?
答: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入户,含到小区或院子门口,均视为供水入户。如果供水管网已经铺设到用水户院子门口附近,具备入户条件,但由于用水户长期外出 或因个人意愿、风俗习惯不愿入户等情况,也可视为入户。
42.自来水入户后必须 24 小时不间断供水吗?
答:考虑到节约用水和节省能源的需要,农村供水可以是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的,用水户家中有储水蓄水设施, 通过储水可以满足评价标准的,都视为饮水安全。
43.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概念是什么?
答:“十三五”期间,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原则,将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好 一方人”地区,就地脱贫难度大的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户),搬迁到生存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通过建设安置住房和配套的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和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并通过产业、就业、培训、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系列帮扶措施,使其摆脱贫困状况、实现稳定脱贫的综合性扶贫方式。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于2019年全面完成。
44.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易地扶贫搬迁的工作重点全面转向后续扶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是指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按照“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结合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聚焦“两州一县”等原深度贫 困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大中型安置区,精准施策, 以发展产业为重点、稳定就业为关键,完善配套设施,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全力做好后续扶持,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十四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主要内容是:
①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农业资源状况、产业发展条件和搬迁户自身发展能力,以县(区)为单位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实施路径、配套支持政策等。将安置点产业发展纳入本地区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建立到点到户产业扶持发展台账,做到符合条件搬迁群众产业扶持全覆盖。
②千方百计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明确提出“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各地要突出群众 就业扶持,在各级人社部门的牵头部署下,充分利用东西协作、定点帮扶等工作机制,紧盯东部务工需求大省,积极协调对接,通过大型安置区专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等方式,线上线下双向发力。同时,强化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做优做强“陇原妹”等劳务品牌,逐步提高劳务输转的精细化、专业化、品牌化程度。把以工代赈和搬迁后续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实施一批技术门槛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建设项目,在改善安置点 基础设施条件的同时,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③提升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水平。一是补齐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统筹整合各类资金重点用于补齐安置点水、电、路、气、网、暖等基础设施,加强各类协调服务,满足搬迁群众生活需求。二是依托安置点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将农村安置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纳入乡村建设行 动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三是加快安置点公共服务提质升级。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各类协调服务,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和原居住地群众各项权利。
④提升安置社区治理服务和融入水平。促进群众社会融入体现后续扶持的归属,各地在工作中,一是健全安置社区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安 置社区组织体系。二是提升安置社区治理能力。根据安置点行政区划、治安状况等,科学合理设置警网融合模式的警务室,探索推进新型社区警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有条件的安置点组建基层工会组织、搭建志愿者共享互助平台、健全基层妇联组织,做好就业援助、志愿服务、法律维权、矛盾调解等工作。三是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搬迁群众享受的迁出地各类补偿、补贴及时按规定兑现。做好搬迁群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及时将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搬迁群众。
⑤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一是动态监测和帮扶。由农业农村部门对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不稳定人口在内的全省返贫风险户进行识别和标注,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做好监测和帮扶工作。二是风险消除管理。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主要看脱贫不稳定风险搬迁户,在风险消除后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启动退出程序。
45.甘肃省“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 业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及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到2025年,全省特色产业发展实现“1024”目标:打造10个百亿元全产业链产值产业大县, 打造果、薯2个五百亿元左右和牛、 羊、菜、药4个千亿元产业。全省菜、果、薯、药面积达到3030万亩,肉牛、肉羊存栏及出栏分别达到600万头、3200万只和290万头、3100万只,全省畜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3%。累计创建9个左右国家级产业集群、12个左右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8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创建10个国家级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基地、3个创新引领区。全省农产品综合加工率提高到 66%,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提高到2.5:1,“牛羊菜果薯药”六大特色产业 全产业链产值达到5300亿元以上。
保障措施:
①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共抓乡村产业振兴,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完善“五个一”工作机制,把特色产业发展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强化部门协作配合, 完善产业考核机制,做到力量向特色产业体系构建聚集、项目向特色产业培育聚拢、资金向特色产业发展聚合。各地要依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特色产业发展规模。
②加大资金保障。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逐年稳步提高。积极争取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等资金。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资金用于产业的占比不低于60%并适当增长。加大现代寒旱农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重点扶持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各地要把特色产业 提质增效重点项目纳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注重用好“财政+产业基金”“财政+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特色产业发展。
③强化人才支撑。鼓励农技人员下乡领办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基地。加强职业农民技能培训,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特色产业经营管理队伍。深入实施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高素 质农民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充分发挥乡土人才作用,开展特色产业技能大赛,培养更多乡土人才和“田秀才”,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46.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有哪些?
答:2024年甘肃省共开办农业保险品种99个,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森林三大类,每年开办保险品种会根据政策和需要微调。
种植业:小麦、大田玉米、制种玉米、马铃薯、青稞、棉花、油菜、苹果、中药材、露地蔬菜、设施蔬菜、花椒、樱桃、桃等。
养殖业:牦牛、奶牛、藏系羊、能繁母 猪、育肥猪、肉牛、肉羊、鸡等。
森林:公益林、商品林。
支持市县开办“一县一(多)品”特色 保险品种, 原则上开办保险的县区特色农产品种植总规模不低于2000亩、养殖总规模不 低于5000头(只),省级财政根据预算资金 安排和实际开办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补助。
农业保险在优先保障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供给,发挥农业经营主 体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农业产业应对自然 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47.缴纳保险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在保费分摊上, 照脱贫不脱政策的总体要求,省级补贴品种继续执行脱贫户只缴10%的优惠政策,“一县一(多)品”保险品种由县区延续对脱贫户的既有优惠政策。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提前下发年度申报农业保险计划通知,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摸清核实保险需求按时申报保险计划,市州审核汇总所辖县 区保险计划报省级相关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财政厅根据保费补贴预算、各地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情况分解下达农业保险任务和资金计划。
48.什么是就业帮扶工作?
答:通过采取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自主创业、就业服务等方面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获取岗位信息、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和高质量就业,促进脱贫家庭增收。就业帮扶工作包括劳务输转、劳动力培训、东西部劳务协作、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公益性岗位开发、创业担 保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等主要内容。
49.劳务输转工作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①对跨省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按照不超过 600 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 ,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对省内县外就近就业的脱贫人口按每人不超过 300 元的标准分档给予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所需资金从市县预算安排的衔接资金列支。按照甘农领办发〔2023〕35号和甘人社通〔2023〕257号文件“免审即享”“定额预付”等政策要求,在务工人员基本信息准确、发放方式合规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 情况有效精简优化申请补助程序手续,确保应享尽享。②引导农民工等人员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 和创业培训等政策支持;对返乡创业农民工,有条件的地区按规定落实一次性 5000 元的创业补贴。③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 ,每年度吸纳甘肃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 元/人标准给予奖补,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④对认定的省级劳务品牌 ,对创建单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在此基础上,对认定为国家级的劳务品牌创建单位,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开展省级劳务品牌评优,对优秀等次的给予5万元一 次性补助,评优补助最多享受3年。
50.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有哪些?补贴方式是什么?
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等) 的,给予培训补贴。
我省主要采取的补贴方式是培训机构代为申领制,即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由培训机 构统一组织参加培训,并由培训机构统一申领培训补贴。
51.乡村就业帮扶车间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发展政策, 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②稳定运营1年以上,无违法经营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③吸纳甘肃籍农村劳动力10人及以上(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就业帮扶车间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确保脱贫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数量或比重)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④吸纳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52.乡村就业工厂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①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土地、环保、安全等要求。②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健全。③稳定经营 1年以上,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和拖欠工人工资等行为。④吸纳甘肃籍农村劳动力20人及以上(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就业工厂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在确保脱贫劳动力实现应转尽转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乡村就业工厂吸纳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数量或比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⑤吸纳就业人员工资不低于全省最低工资标准。⑥年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
53.乡村公益性岗位有哪些?服务年限是多长?岗位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乡村公益性岗位是解决无法外出务工就业困难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有力举措 ,必须保持现有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基本稳定。人社部门开发的岗位,现有爱心理发员、乡村保洁员、乡村道路维护员、乡村绿化员、乡村水电保障员、农村养老服务员、村级就业社保协管员、乡村公共安全管理员、乡村公益设施管理员、乡村创稳网格员、暑期学生防溺水巡查员临时公岗等类别。人社部门牵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选聘以甘肃户籍、16周岁以上、是否能胜任和是否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取消年龄、残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一、二类低保对象和村干部家庭成员(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村文书等享受财政较高补 助人员)不得选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脱贫人口中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成员、困难重病家庭成员、困难家庭妇女、易 地扶贫搬迁家庭成员、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家庭成员优先安排。2018 、2019 、2020 年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为3-5年,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可续聘,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对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月(或按季度)发 放岗位补贴,省级开发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同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
54.“雨露计划”补助对象是哪些?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补助,分春季、秋季两次发放。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户。以学籍信息为依据发放助学补助。
55.甘肃省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对脱贫人口是怎么规定?
答:①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②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继续按照每人每年7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56.“十四五”农村公路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2021年开始,结合全省村庄规划、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实施农村公路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全省具备 条件的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80%以上,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达到AAAA级及 以上的县(市、区)比例85%以上,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治理高效、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57.“四好农村路” 示范创建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 ①省级示范县按照县级申请、市级审核、省级实地复核、公示并命名的程序进行。②全国示范县按照《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邮政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111号)创建要点及步骤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58.过渡期内兜底保障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答:将农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员,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59.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的,就可以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2024年,全省农村低保省级指导标准为5580元/人·年(465元/人·月),一 、二、 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为5580元/人·年 (465元/人·月)、5304元/人·年(442元/人·月)、1068元/人·年( 89元/人·月)、744元/人·年(62元/人·月)。
60.什么是农村低保边缘人口?
答:指不符合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人员。
(来源:西和县农业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