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培训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

文摘   2024-09-20 16:30   浙江  


为提高全市非遗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理论素养,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特邀请原文化部非遗司副司长(主持工作)、一级巡视员,现任国家非遗展览展示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研究员马盛德先生,于9月18日下午在上海市群众艺术馆星舞台,举办了一场题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理念》的专题培训。市文旅局非遗处、市非遗保护中心、各区文旅局、各区非遗保护中心、各级项目保护单位、街镇非遗工作者代表等共计四百余人,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参加了培训。



21世纪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人类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重大事件。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在政府的主导下,经过20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亲历者与见证者,本场讲座,马盛德主任重点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概念,并从学术角度介绍和分析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和经验。



讲座伊始,马盛德主任首先介绍了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三大领域:一是以“物”为主要载体的物质文化遗产;二是物质与非物质并存,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相融合的传统村落;三是以“人”为主要载体,以活态保护为主要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此三者构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三大格局。


随后,他指出了目前国内非遗存在的几种现象:一是“非遗热”现象的不断走高,保护非遗、传承非遗,不止于对过去的简单复制,更在于从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中汲取营养,推陈出新,在传承过程中获得新的发展动力;二是重物质轻非物质的现象,要提高非遗项目的质量和文化含量,提高适用度,发掘文化内涵,讲好非遗故事,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对非遗保护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的认识不足,需要加强对非遗保护核心理念的认识与研究,进一步厘清非遗的基本特性、内涵和外延;四是深入探讨非遗传承发展的基本规律,在非遗保护工作中建立起以遵循《公约》和《非遗法》基本精神和原则为基础的理论研究体系,以更加科学严谨的学术态度深入开展非遗的理论研究,为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学术支撑。



马盛德主任在培训中强调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中,需要关注的是“传技、传艺、传精神”这三方面,其核心是文化精神的传承,而不是物的传承。他以参与“二十四节气”“古琴艺术”等多项中国非遗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工作为例,并结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当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定义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纵观20多年来的中国非遗保护实践,最有感触的是,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保持着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态势,始终得到了广大民众的积极支持和拥护,非遗属于活态文化,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应是以人为主体的技艺传承、文化精神的传承,而不是物质的传承。非遗要走入现代生活,这既是非遗保护的重要理念,也符合非遗自身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培育全社会、国民的整体保护意识,营造一种人人尊重祖先的文化遗产,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生态和风气,是非遗保护走向可持续的关键所在。


培训结束后,马盛德主任还就参培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的解答。他再次强调,非遗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最珍贵的是文化创造力的体现。


本次培训,为全市非遗从业者厘清了保护与传承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为未来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工作,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


转载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上海非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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