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
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
第4统计督察组
于2024年11月15日~11月27日
进驻辽宁省
开展统计督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第4统计督察组近日进驻辽宁省开展统计督察,并于11月15日与省委、省政府对接沟通。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盛勇通报统计督察事宜,提出工作要求。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参加对接沟通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主持对接沟通。 毛盛勇指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防治统计造假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先后印发多部重要统计改革文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改《统计法》进一步严明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充分彰显党中央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遵循。 毛盛勇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发挥统计督察“利器”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郝鹏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统计局给予辽宁振兴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郝鹏指出 督察组来辽开展统计督察,是对辽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指导和全面检验。 我们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统计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自觉接受统计督察,坚决把督察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要主动配合、全力支持督察组工作,客观准确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汇报工作。 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诚恳接受,举一反三、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以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
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委常委、秘书长姜有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举报方式
国家统计局
启动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
近日,根据《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10个督察组,于11月中旬起分别进驻山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海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和科学技术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2024年常规统计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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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
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督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防治统计造假责任落实和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数据真实性等重点工作,对被督察地区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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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发现问题、严明纪律
国家统计局各督察组将严格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综合运用举报受理、文件资料调阅、督察谈话、座谈研讨、执法检查、实地调查等方式方法,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发现问题、严明纪律,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以坚定的政治担当高质量完成各项督察任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赴现场监督指导统计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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