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金平区廉洁征兵监督员的公告

政务   2024-11-08 21:57   广东  

因区廉洁征兵监督员队伍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廉洁征兵工作监督,根据《广东省落实廉洁征兵监督员制度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对象和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选聘廉洁征兵监督员1人,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其他热心群众中遴选。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体检政考等工作经历的和新闻媒体工作者优先。

选聘条件


廉洁征兵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品格良好;


(二)关心支持征兵工作,热心国防和军队事业,责任担当意识强;


(三)品行端正,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原则性强,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


(四)具备开展业务工作的基本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选聘步骤


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发布公告。区征兵办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廉洁征兵监督员选聘公告;


(二)遴选报名。有意担任廉洁征兵监督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和热心群众可以自愿报名,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通过邮箱方式报名;


(三)受理初审。区征兵办在报名截止5个工作日内,核实报名人员情况,结合廉洁征兵工作实际,统筹考虑工作便利等因素,统一组织被遴选对象初审;


(四)培训认证。区征兵办公室对通过初审预选对象按规定统一组织岗前业务培训;


(五)审核批准。对岗前业务培训合格的,经区征兵办批准后颁发聘书,制发工作牌证;


(六)组织公示。经批准选聘的廉洁征兵监督员,按照规定面向社会公示(姓名、监督电话、举报邮箱、身份类别)。


聘用期限


廉洁征兵监督员实行动态管理,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满后组织续聘或补选。

工作职责


廉洁征兵监督员按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一)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对廉洁征兵的意见建议,调研基层征兵风气情况,接到投诉举报后,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区征兵办。


(二)在区征兵办的统一安排下,对全区各级征兵工作机构依法办事、履行职能、工作程序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按照区征兵办安排,不定期对征兵工作各环节开展情况进行调查问询,及时发现廉洁征兵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四)配合区征兵办和军地纪检监察机关赋予的其他廉洁征兵监督任务。


廉洁征兵监督员为兼职型的社会公益岗位,无工资及差旅费等福利待遇,但在参加区征兵办统一组织的工作任务时,享有相应工作条件和交通、通信、误餐等相关保障。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5日,报名方式为填报《廉洁征兵监督员报名信息表》,发送至邮箱baggio88@163.com,咨询电话:0754—88371775。

附件:廉洁征兵监督员报名信息表.xls


金平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1月8日      

  

供稿:区人武部

编辑:邱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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