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交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但有个别驾驶人
案件回顾
公然违法并挑衅公安交警
漠视法律法规
触犯法律底线
妄想冲卡躲避检查
危险!危险!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开车上路一定要遵纪守法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法
闯卡逃逸躲避处罚
只会令你违法代价升级
孰轻孰重??!!
主动配合检查,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是驾乘人员的义务。
拒不接受检查,阻挠民警正常执法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暴力或威胁民警执法的,特别是暴力闯卡威胁民警人身安全的,涉嫌妨害公务,一律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