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

政务   2024-11-01 16:23   安徽  

配合交警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

但有个别驾驶人

法制观念淡薄、无视交通规则
遇交警开展检查时
拒不配合  加速逃窜
行为极其恶劣

案件回顾

9月8日,宣城。叶某驾驶轿车遇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叶某不但没有理会,反而加速冲卡逃离。9月10日,公安部门口头传唤叶某来队接受处理对叶某实施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公然违法并挑衅公安交警

漠视法律法规

触犯法律底线

妄想冲卡躲避检查

危险!危险!危险!

法律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开车上路一定要遵纪守法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违法

闯卡逃逸躲避处罚

只会令你违法代价升级

孰轻孰重??!!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



公安机关设置的检查卡口进行依法盘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民警的神圣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手段。

主动配合检查,出示驾驶证、身份证是驾乘人员的义务。

拒不接受检查,阻挠民警正常执法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暴力或威胁民警执法的,特别是暴力闯卡威胁民警人身安全的,涉嫌妨害公务,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在遇到民警依法设卡检查时
请一定要配合调查
若是心存侥幸
或一时冲动采取过激的行为
很可能将付出沉重代价




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


宣城公安交警在线
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安全提示、法规宣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