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肥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新增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新增电子抓拍设备位置
1.S104安驾庄镇初级中学路口
2.泰临路湖屯镇张店村路口
电子监控设备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二、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设备位置
龙山路桃都国际城门口路段
抓拍设备对设置地点路段上未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请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三、新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
1.军民街新城路至龙山路路段
2.湖王路湖屯镇政府路段
3.S104肥城市河道管理保护中心至安驾庄镇初级中学路段
在上述路段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一)在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
(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
(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
(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来源:肥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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