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专项提升行动以来,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科学研判、周密部署、全警动员、多措并举,结合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头盔佩戴专项提升行动,努力推动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习惯。
10月25日,动员部署会后,为期2个月的头盔佩戴专项提升行动全面铺开,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交警大队打破固定中队建制,通过异地用警、联合作战、定巡结合等勤务模式,聚焦驾乘摩托车(含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信号灯、不靠右行驶、逆行、随意横穿道路、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紧盯上下学、上下班等重点时段,人民路、凌云路、通秦路等重点路段不间断进行查纠。每周确定三个集中统一行动日,每次统一行动至少抽调一个外勤中队参与整治,统一行动期间,原先作为主力军的铁骑中队化身“配角”,负责配合陌生面孔的外勤中队执法,源头上拒绝和消除“打招呼”“说情风”等影响公正执法因素。期间,各中队负责人与民辅警一起并肩作战,做到了督导在一线、指挥在一线、战斗在一线,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在整治的同时,民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让违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交安法,“面对面”对当事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当事人进一步认识到不戴盔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引导广大驾乘人员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养成“骑行即戴盔”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佳县交警温馨提示:在为期2个月的佩戴头盔专项提升行动期间,交警大队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不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骑乘摩托车时要重视交通安全,做到“一骑乘,即佩戴”,切勿心存侥幸。
供稿:王彦鹏
编辑:方皓楠
审核:刘锋
运营:佳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
主办: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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