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发改委 财政局解读《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民生   2024-12-03 15:44   湖南  

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提高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实际,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管理办法》是严格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22〕18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湘发改办〔2023〕8号)、《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株发改发〔2023〕8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的。

三、主要内容

本次制定,共十六条,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对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原则、经费来源、经费管理、重点支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对统一委托的依据、采购形式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对统一委托项目的建议清单审批流程、统一委托范围进行了明确,对市发改委、项目单位、中标(成交)服务机构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中标服务机构等各方责任主体的职责或义务。

《管理办法》规范了前期经费使用的后续管理和执行情况,明确要依法依规,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转移、侵占和挪用。

来源:邵阳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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