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近日,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调解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的离婚案件。
2023年初李女士与王先生经人介绍相识,2023年10月双方订婚,王先生按照李女士家人的要求给予李女士10万元彩礼,并为李女士购买了价值4万余元的金饰。同年12月,双方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加之王先生常年在前线上班,两人新婚燕尔却聚少离多,产生矛盾不能及时有效的解决,夫妻感情逐渐产生裂痕。2024年7月李女士搬回娘家居住,期间双方均有沟通,但一直未能和好。故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王先生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返还全部彩礼及购买的金饰。双方对此一直争执不下,难以达成离婚协议。
承办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发现,李女士与王先生因婚前缺乏深入了解,婚后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常因琐事发生矛盾,现双方均同意离婚,唯一的争议是彩礼返还的范围和数额。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耐心释法析理,对争议的财产逐一明确是否属于彩礼,并考虑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彩礼实际花销及其他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评判,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彩礼作为我国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但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当事人在出现彩礼纠纷时,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请求,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考虑到双方是否具有同居经历、是否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是否过高等因素,法院调解酌情返还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既要充分尊重风俗、也要合理移风易俗,我们相信在法律公平正义的守护下,爱与家庭是每个人永远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