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项惠民政策
十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2020年1月1日起,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200~5000元十四个档次,最高可缴5000元。个人可自愿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财政对个人缴费补贴分为年人均50~300元十四个档次。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脱贫攻坚巩固期内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标准,按规定继续由政府全额代缴,并享受40元政府补贴。
对城乡居民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仍按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政府全额代缴,并享受40元政府补贴。
对65周岁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其中:年满65-69周岁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元;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当年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的5%。政府给予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从6个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8个月。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45元/人·月。
十八、开展先心病儿童和白内障患者救治
从2012年开始对18岁以下儿童开展先心病免费医疗救治(对在区外手术治疗的患儿及监护人还另提供8000元的生活和交通补助,对在区内手术的患儿提供1600元交通和生活补助);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治疗。
十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从2024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二类区660元/人·月、三类区792元/人·月、四类区891元/人·月;机构临时监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二类区1354元/人·月、三类区1625元/人·月、四类区1828元/人·月。
二十、生态岗位补助
生态岗位:为16周岁至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不含一二级残疾)有意愿的具有返贫风险的防返贫监测人员、脱贫巩固人口(含农村低保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生态岗位,对低收入农牧民群众的家庭根据家庭总人数设置限制条件,即4人及以下的家庭可以安排1个生态岗位,5人及以上的家庭可以安排2个生态岗位。生态岗位对象不得从村两委、村务监督员、村医、村兽医、科技特派员、全日制在校生、长期在外以及一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务工人员中遴选。
共设有7大类岗位,分别为:林业系统生态保护、草原监督员、水生态保护(含村级水管员)、农村公路养护、村庄保洁、厕所保洁员(含旅游厕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自2018年起,生态岗位补助标准由3000元/人·年提高至3500元/人·年。
二十一、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
1.家禽15元/羽。
2.仔猪200元/头,成年猪800元/头。
3.1岁以下牦(奶)牛3000元/头(含1岁,下同),1岁以上牦(奶)牛6000元/头。
4.1岁以下肉(黄)牛1500元/头,1岁以上肉(黄)牛3000元/头。
5.1岁以下羊200元/只,1岁以上羊500元/只。
6.1岁以下马5000元/匹,1岁以上马12000元/匹。
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由中央、自治区、地(市)、县(区、市)共同承担,分担比例为80%、10%、5%、5%。
编 辑:达娃卓玛
校 对:达娃仓吉
审 核:尚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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