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关于黄河第二公路大桥应急抢修车辆实施分流管控的函
内交集包函发[2024]81号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依据《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对本桥技术状况等级评定为4类,即主要构件有大的缺损, 严重影响桥梁使用功能;或影响承载能力,不能保证正常使用,于2024年10月26日起需对该路段进行应急抢修,预计工期75天。我公司联合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三支队、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于10月21日联合发布交通组织通告,对通行 G210 国道包头黄河第二公路大桥(鄂尔多斯-包头方向)的车辆实施分流管控措施,期间货运车辆通行将受到影响,分流管控措施详见附件。
特此函告。
关于G210国道包头黄河第二公路大桥
(鄂尔多斯-包头方向)应急抢修交通组织通告
由于G210国道包头黄河第二公路大桥桥体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2024年10月26日起需对该路段进行应急抢修,预计工期 7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即日起对途经该路段的车辆按以下交通组织方式通行:
一、S41高速关碾房收费站至黄河大桥收费站(去往包头方向)路段禁止所有货车驶入(皮卡车除外),9座以下(含9座)小型客车可通行;
二、货车推荐绕行路线:对限行的货车可绕行S24兴巴高速(沿黄高速)或G65包茂高速-G6 京藏高速去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达拉特旗方向;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和应急抢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具体交通组织措施;
四、请途经该路段的机动车驾驶人避开交通管制路段,提前规划通行路线,按照交通标志、警示提示标牌指示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