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为何从“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变成了“对抗组织审查”?

文摘   2024-09-05 09:01   广东  



来源:知乎-昆仑山美玉

作者:昆仑山美玉(杨律师)

8月28日,济南时报的官方账号公布了李佩霞案件的一些最新情况,但是当我打开看的时候,已经被删除。

这个比较意外,济南时报的主办单位可是济南日报社!
各路自媒体也是争相发声,观点各异,正常。
其主要内容是李送妹律师和郭睿律师对律师执业权利被侵犯的投诉,李佩霞没有签署委托书,而是委托了一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汪姓“官派”律师。
8月25日我已经推断到了可能会出现律师“辩护权”之争,果然应验,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再次斗胆推断如下:

为什么网传的“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变成了“对抗组织审查”?

在这个问题上,有许多人抛出了阴谋论,更有许多法律人士也推波助澜,但在一些专业概念上存在认识误区或者根本就没有认真研究过。
要在纪法贯通的语境下理解一些概念,方不会出现偏颇。
自首、自动投案、主动投案、主动交代问题都有不同的特定含义。
主动投案之后但并不如实供述,一样会构成对抗组织审查;
避重就轻主动交代一些次要问题,对主要问题处心积虑进行逃避,一样也会构成对抗组织审查;
在投案之前做好了各种规划,进来之后一样会构成对抗组织审查。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推断是,一开始毛奇是想“保”李佩霞的,但无奈实名举报的压力太大,再加上省市督办的压力也大,并不是他所能左右的,就算他背后有更高的力量在支持他,也没用。
于是毛奇必须做出样子,在县纪委监委层面对李佩霞进行审查调查。但他跟李佩霞又有一腿,这就很被动了。
抛开正义的观点纯粹就事说事,如果李佩霞没有录音或者录音没有公之于众,对李佩霞的处置应该不会很重或者顶格。
李佩霞的认知和能力以及心智在担任乡级党委书记这个职务上,是有些不完全匹配的,也许她去担任副县长,可能都会比乡党委书记轻松好做。
而一旦起了贪心并付诸实施(以最终公布为准),在工程上进行插手,而且是直接干预,那“死”得更快。
估计李佩霞和毛奇在“保”的方式和程度上发生分歧,毛认为李是“无理”,李认为毛是“无情”,再加上有了一腿,自然会越闹越厉害,然后都说了狠话和“气话”,李佩霞回家后就把录音交给了老父亲,说“关键时刻”能保命。
但随着李佩霞被留置,其老父亲因为信息不对称,产生了误判,公布了录音,引燃了舆情……

“官派”律师会损害李佩霞的合法权益吗?

在这个问题上,要考虑合法权益和权益之分了。
绝大多数律师,都会尽职尽职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个不用怀疑。
但在当前的情况下,这样做会引发各种猜测和怀疑,有一小部分人是不相信政府的,立场上就是凡是政府做的,都是错的,都是有“阴谋”的,大多数人担心会不公正处理。
在起舆情的案事件上,其实会更加公正,或者说处理得更严格更慎重。
舆情是双刃剑,要客观辩证地理解和运用媒体曝光这种手段,这不是万能的,绝不可一概而论。
因为舆情的影响,当地有关部门的最大意愿应该是热点消退,事态平息,案结事了,不要不断成为舆论话题中心。
而这时,对外面的律师,有关部门是极度不信任和排斥的,担心录音,担心发微博,担心发视频,担心再度成为热门话题。
而当地的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无疑是最佳人选。这类律师往往“识大体,知进退”,一般也不会炒作案件,会架起一个愉快和谐的沟通桥梁。
那么,如何把“辩护权”让李佩霞主动签署给“官派”律师呢,这非常容易。
从李送妹律师描述的会见过程(十分钟)来分析,李佩霞说“涉案金额不多”可以推断李佩霞对审查调查所认定的金额是“满意”的。
看懂这些会见的细节描述,自然就会明白李佩霞为什么选择在当地律师汪志雄的委托书上签字了。
这个案子是否会扩大审查调查范围,留置人员会否增加,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当地有关部门目前急需做的或者说正在做的,就是成功地联系沟通说服李佩霞的父亲李长柳。
李长柳发视频说担心安全问题,我认为完全是电视剧看多了,或者说认知水平不够,也有可能被误导。
我推断目前有关部门一定是在想办法做李长柳的思想工作,只有他这边的信息源给化解掉,案子才会逐渐平息。
办法非常简单,让李佩霞写亲笔信,或者拍摄视频,给家人“说话”。
这样做面临的最大困难是,李长柳会选择不相信,会认为是“骗局”或者“陷阱”,也在情理之中。
如何做出判断和选择,就看他身边的“高参”或者可以信任的人如何给他分析和解读了。
当有一天,李长柳主动不再发声,或者主动发声出现“画风”突转的时候,就说明当地有关部门和李长柳成功达成了所谓的“默契”。
以上内容系猜测性推断,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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