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纳税小课堂(二)丨引导企业修复纳税信用,税务部门这样做
政务
2025-02-08 14:4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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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使纳税失信约束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充分发挥治理效能,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指导下,各地税务机关积极实践,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为充分保障失信主体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的权利,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指导各地稽查部门在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名单的当事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即“两书同达”,向失信主体深入解读政策,明确案例示范,引导失信主体提前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信用修复。另外,提醒各地在宣讲停止失信信息公布政策时,一并讲解纳税信用等级修复规定。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依托全省首家民营企业服务站,联合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在信用试点街区开展信用便民惠企专场辅导,多措并举助力企业更快积累信用资产。 据悉,提前停止失信信息公布是将符合《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条件的失信主体的失信信息从省税务局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撤出;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有关停止公布的信息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修复。根据2022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符合五种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其中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相关的有“破产企业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纠正相关纳税信用失信行为的”“因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失信主体信息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两种,有关失信信息停止公布后,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 实践中,各地税务稽查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展开有效探索。![]()
无锡市税务局干部通过线上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直播讲解纳税信用管理和修复政策要点。 在江苏,全省税务稽查部门内外双向细化失信主体信用管理。比如,成立失信主体联合管理项目组,由各地市项目组牵头组织学习规范文件,强化人员政策把握,定期开展自查工作;推行“四书同达”提前告知措施,即在向失信主体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务处理决定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提醒函及信用修复“一件事”服务手册,告知信用修复的条件、资料以及流程,敦促企业及时履行纠正义务,积极开展信用修复;联合各地信用办、纳税服务部门开展信用修复专项治理行动,逐月更新失信主体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动态识别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主体,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为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辅导服务,推动失信主体“应修尽修”“能修速修”;常州市税务局等单位多部门联合组建遵从证明开具工作小组,精简办理流程,内部流转资料,由承办稽查局对外出件,使失信主体只跑一地就办完全部遵从证明开具流程。 在新疆,稽查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和信用修复制度宣传,为企业量身定制失信预警和信用修复提醒、辅导服务。“2024年以来,我们已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09户,帮助76户失信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信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局长告诉记者。 在河南,稽查部门在通过多种平台宣传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同时,在“信用中国—河南”、河南政务服务网和“豫事办”App官方平台公布失信信息信用流程指引,在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并“一对一”帮助企业及早实现信用修复。 其他省市稽查部门在推进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方面的探索也各具特色。如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采取“容缺办理”方式为失信主体高效办理提前停止信息公布业务。鄂尔多斯市稽查部门通过走访方式,对修复纳税信用的失信主体进行跟踪管理,持续引导其诚信经营。近日,鄂尔多斯市两名稽查人员就在走访中帮助刚被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的某工程企业消除了政策理解偏差。(记者 卢慧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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