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纳税小课堂(三)丨失信企业是如何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的?

政务   2025-02-10 14:53   北京  
  
  对于面临或上过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而言,谈及从即将或已经受到惩戒到纠正失信行为修复信用的经历,无不由衷地流露出对守法合规、保持良好纳税信用的重视。

近年来,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开设合规纳税系列“云上课堂”,针对纳税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企业常见涉税风险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学习了解相关政策,助力企业“加信用、减风险”。

  
  “没想到一时贪图利益,竟导致面临被联合惩戒的后果,幸亏还有补救机会。”云南省玉溪市某加油站负责人对近期的经历心有余悸。该企业通过员工私人账户收取加油款,部分款项未在账册上反映,少申报缴纳税款100多万元。玉溪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将该行为定性为偷税,对企业作出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处罚,并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六条规定拟将该企业列为失信主体予以公布。稽查人员在送达处理处罚决定书时告知有关后续处理,听取企业意见并说明公布失信信息的影响及挽救途径。企业很快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未被公布失信信息,从此非常重视合规。
  
  江苏省常州市某新兴新能源汽车企业则是另一种际遇。前不久,该企业因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稽查部门告知按规定要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会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后果,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且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后可申请提前停止公布。该企业立即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开始合规整改。
  
  安庆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情况类似。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接受了违规发票,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受到一系列限制。“这是一次沉痛的教训,我们在积极整改,争取早日修复信用。”该企业总经理说。
  
  新疆某科技企业则即将“解套”。该企业半年多前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信用降为D级,申请贷款、参加招投标时屡屡碰壁。近日,由于企业已纠正失信行为且失信公布期满六个月,提前撤出了“黑名单”。企业负责人表示,企业现在已将依法纳税、合规经营作为“座右铭”。

为提高全民依法诚信纳税的法律意识,芜湖市镜湖区税务局在华亿广场开展纳税信用宣讲会,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增强民众对纳税信用重要性的认识。

  
  “如果企业是一艘船,信用就是船帆。”安徽某运输企业负责人说,企业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这半年来深切认识到这一点,在税务稽查人员帮助下,企业深入整改,诚信经营,现已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准备重新扬帆起航。


  义乌某服装厂法定代表人张某怀着同样的心情。该厂向某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金华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并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受到联合惩戒。企业尽快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积极进行合规整改,前不久满足条件,被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开始重整旗鼓。
  
  近期撤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几家企业都迎来了好消息。
  
  安徽省黄山市某塑胶有限公司在修复纳税信用后不久就获得1000万元贷款和政府提供的20万元技改资金,开始技术升级改造。该企业负责人日前专门为黄山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去一面印着“执法精确 服务精细”字样的锦旗。
  
  北京某工控科技企业因存在虚开发票行为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后,多次被取消投标资格。企业积极整改,前不久满足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的条件。得知企业正准备参加一项投标项目后,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为其开通绿色直连通道,联系多方帮助企业快速修复信用,企业最终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表达心中谢意,近日专门为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送去一面写着“情系企业,为民解忧”的锦旗。“税务机关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是切实为企业着想。”企业法定代表人向记者感叹道。
  
  “失信惩戒只是手段,引导纳税人尽快纠正失信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能违法也不想违法,营造诚信社会环境才是目的。信用修复给予失信人改过机会,使其重塑信用、重建信心。从实践情况来看,这些机制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说。


摘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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