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民政局对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2023年度检查,现分批次对2023年度检查拟定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天津市民政局反馈。
电话: 23350968、23513590、23513595、23355193
传真: 23513595
电子邮箱:smzjshzzjgc@tj.gov.cn
序号 | 单位名称 | 年检 结论 |
1 | 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 | 合格 |
2 | 天津市北洋书画交流服务中心 | 基本合格 |
3 | 天津市华夏使者艺术团 | 合格 |
4 | 天津愿景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 合格 |
5 | 天津市津秦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 合格 |
6 | 天津市天津拍卖服务中心 | 不合格 |
7 | 天津市北洋智能医学工程创新研究中心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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