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第四批)

政务   2024-12-13 15:56   天津  
2023年度检查
民办非企业
—第四批—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民政局对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了2023年度检查,现分批次对2023年度检查拟定年检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天津市民政局反馈。

电话: 23350968、23513590、23513595、23355193

传真: 23513595

电子邮箱:smzjshzzjgc@tj.gov.cn




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年检

结论

1

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

合格

2

天津市北洋书画交流服务中心

基本合格

3

天津市华夏使者艺术团

合格

4

天津愿景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中心

合格

5

天津市津秦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合格

6

天津市天津拍卖服务中心

不合格

7

天津市北洋智能医学工程创新研究中心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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