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布44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4年度起5年内有效。具体名单如下:
1.中国胰腺病学会
2.天津市整合医学学会
3.天津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协会
4.天津上市公司协会
5.天津市文化艺术商会
6.天津市南开校友企业家联谊会
7.天津市津商联合会
8.天津市潮汐公益服务中心
9.天津市河北定兴商会
10.天津市青年商会
11.天津市卫生信息学会
12.天津市种子行业协会
13.天津市钢结构幕墙和门窗协会
14.天津市食品学会
15.天津市互联网协会
16.天津市陕西商会
17.天津市福建南平商会
18.天津市航运协会
19.天津市中粮信托乡村振兴基金会
20.天津市汽车后市场行业协会
21.天津市商务经济研究会
22.天津市安全防范服务行业协会
23.天津市益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4.天津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商会
25.天津市国民慈善基金会
26.天津市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协会
27.天津市上海商会
28.天津市科技金融促进会
29.天津市沐浴业协会
30.天津市超声医学工程学会
31.天津市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装备协会
32.天津市气象学会
33.天津市市政公路行业协会
34.天津市内蒙古赤峰商会
35.天津市中小企业协会
36.天津方放秘书学与公文写作学研究基金会
37.天津市道路运输协会
38.天津市红十字火种社会服务中心
39.天津市匹克球运动协会
40.天津市切削工具制造行业协会
41.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
42.天津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
43.天津市期刊工作者协会
44.天津市佛教协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市民政局(社管局)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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