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临翔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从严从实选派驻村工作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能。为让驻村工作队发挥“驻村”更“助村”的正向作用,结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职责任务清单,“临翔先锋”开设驻村工作小课堂,梳理驻村工作应知应会政策,不断提升驻村工作质效。
监测对象认定条件是什么?
监测对象的认定条件是一套综合体系,主要包括农户的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工作中,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认定,重点关注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出现的突出问题,同时关注就医、就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农户自主应对能力,进行综合研判。
即:1+X。“1”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2024年确定的监测底线为8700元);“X”指存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方面的风险。
X1.教育方面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因贫失学辍学的;或因家庭困难,家庭成员难以继续完成学业的。
X2.医疗方面
因家庭困难,无力承担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不能及时或有效治疗的;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等报销以及相关责任赔付后,合规自付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X3.住房方面
因自然灾害、房屋处于危险场地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住房变成危房,无能力重建、修缮或加固的;或支付重建、修缮或加固费用较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X4.饮水方面
因水源受污染、供水设施受损、季节性缺水等因素导致饮水无保障,因家庭生活困难,无力筹资解决的。
X5.产业就业方面
因自然灾害、市场重大变化、突发疫情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产业受损或失收,未能实现持续增收,或因劳动力无法实现稳定就业,影响家庭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X6.其他方面
因自然灾害、意外变故等导致大额刚性支出,造成生活困难;因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或转为弱劳动力,影响家庭收入,导致或可能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具体工作中,可以分两类情况:一是农户人均纯收入在当地监测范围内,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二是虽然农户人均纯收入超出当地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来源 |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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