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速报】安徽新型储能实施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学术   2024-11-04 13:09   浙江  


《山西省能源领域二〇二四—二〇二五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印发

日前,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能源领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加大能源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推动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
《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202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0%,能源消费总量约2.12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1.5%。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14.5%,力争降低16.5%,能源消费总量约2.18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
《行动计划》提出,着力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升。加强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持续提升电力系统接纳新能源的能力,力争2024—2025年全省绿电消纳率保持在95%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各市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要细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举措,强化绿电消费责任,提升绿电消费水平。
《行动计划》明确,深入实施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和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燃煤发电提效降碳。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密优化高速公路网充电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城市之间路网充电基础设施,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力争2025年底,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布局。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强化科技标准引领,集成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资本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升级,强化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相关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发布

近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结算试运行V2.1版)》,本规则适用于河北南部电网电力市场现货试运行及运行期间的信息披露管理。
信息披露主体是指参与电力市场的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新型主体(独立储能等)、电网企业、市场运营机构等。
电力市场信息按照年、季、月、周、日等周期开展披露。预测类信息在交易申报前披露,运行类信息在运行日次日披露。现货市场未开展时,可根据市场运行需要披露周、日信息,现货市场不结算试运行期间暂不披露现货市场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周期分为年(季)度、月度、日等,各有关经营主体须按要求及时开展信息披露。

云南省能源局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10月24日,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对已印发的3个批次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州(市)书面报送的调整变更申请,对部分光伏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后,3个批次共计436个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4588.59万千瓦。截止目前,已投产容量为670.16万千瓦,其中全容量投产项目32个装机容量455.2万千瓦;已开工在建项目305个装机容量3300.69万千瓦;尚未开工项目99个装机容量832.7万千瓦。

安徽新型储能实施方案:50个电网侧选址!共享储能不低于50%容量租赁!

10月23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征求《安徽省新型储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文件提出,重点围绕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负荷密集接入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枢纽点,布局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同时公布了50个电网侧储能优先推荐接入站点,支持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项目通过租赁容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等方式疏导成本。

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国家及省级地区碳排放年报、快报制度全面建立,一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发布实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基本建成并定期更新,碳排放相关计量、检测、监测、分析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国家、省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标准和规则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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