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霸州一“被赶走物业”赖着不走,不交费还限制购电?

民生   2024-11-27 11:41   河北  
文字编辑:句号
视频制作:菜菜
排版校对:星辰



近日,胜芳某小区物业限制业主买电,这种限制行为,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究竟怎么回事?

据网友杨女士(化名)说:我是胜芳镇欧韵城小区的业主,我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早就到期了,新的物业也招标成功了,他们不走,新的物业进不来,现在业主们不交他们物业费,他们就限制卖电,每次只卖10度电。

因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被物业限制了购买电量,开始的时候每次能买100元的电,如今一次只能购买10度电,家里用电需求量都很大,在被限制买电后,家中频繁遭遇停电,给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此图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几年前我们业主还都按时交物业费的时候,小区里丢车、被刮车他们都不管,种种行为导致整个小区有900多户现在交物业费的只有几十户。最近就连电梯都有毛病了需要大修,到了年限理应更换新电梯,但是物业也不管,没办法落户,都是我们业主每家出1000多元修的电梯,交物业费有什么意义呢?
据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所交的电费只是自己家的,公摊面积全是我们垫付的,我们物业已经垫付好几年了,业主也不交物业费我们垫付不起了,欠相关部门的电费,相关部门给断的电,不允许我们私自接电,缴费的电脑也坏了。物业并没有什么都不管,涉及盗窃的我们都会积极配合调监控,大半夜有堵道需要挪车的,一个电话值班的保安人员立马过去,电梯大修需要动用公维,但是公维在开发商手里没有全部上交,没法动用。这是我作为员工所了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与供水供电单位之间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作为第三方并没有权力限制业主购买水电。物业公司应当通过发送催缴通知、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催缴物业费,而不是通过限制购电等不合理手段‌。如果物业公司坚持限制购电,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或电力主管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霸州123红
为百姓排忧解难,为霸州收集民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