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程序员曾在2017年试图将富恩拉布拉达一家华人百元店的客户名单和机密数据以1500欧元的价格出售给马德里同一工业区的另一家商店,犯下泄露商业机密罪,被判处三年监禁。
《机密报》报道,近日,西班牙最高法院维持了一项对一名华裔程序员的判决,认定其犯有泄露商业机密罪,判处三年监禁。
案件可追溯到2005年,这名华裔程序员受雇于百元店来设计网站。在工作过程中,他未经授权获取了多项机密信息,包括财务状况、发票、资产负债表以及客户名单等。该百元店主营各种商品,从人体模型到“糖果蛋糕底座”不等。
时隔12年后,这名程序员决定将窃取的信息变现。他联系了距离650米外位于Cobo Calleja 工业区的另一家同样销售人体模型等设备的公司。然而,程序员却忽视了店主们会相互提醒的可能性。公司负责人怀疑他可能非法获取了这些信息,于是向百元店店主发出了警告。店主得知后选择报警。2017年7月20日下午,这名程序员在富恩拉布拉达工业区交付文件时,被国家警察当场逮捕。
在被捕时,警方在其随身携带的U盘中发现了五个文件夹,文件夹名分别为“发票”、“JPG”、“客户名单”、“销售摘要”和“商业设备”,其中包含了大量有关百元店的详细信息,甚至包括一些电子邮件的截图。
法院认为,这些文件准备齐全表明了他的犯罪意图,构成了泄露商业机密罪。法官指出,“犯罪在交付时即已完成,这不仅是因为机密在那一刻被转移给了第三方,而且这种犯罪是一种倾向性犯罪,不需要第三方将其纳入自己的公司才能完成,只要转移或交付数据就足够了,甚至有可能没有达成任何协议。”
在庭审过程中,这名程序员的辩护人试图以他从未向所谓的买主展示过这些数据这一事实为理由,声称他并未实施犯罪。但法院认为,面对他被捕时随身携带的U盘,这一说法不具说服力。
辩护人还称他不是受雇于第一家百元店,而是受雇于第二家,并声称这两家公司组成了一个集团,自己试图出售信息的第三家公司也属于该集团,因此不应被视为“商业间谍”。“为了向其他公司提供服务,展示以前所做的工作,证明自己受过充分的培训是正常的,这并不意味着泄露任何内容”,他试图为自己辩解。
然而,地方法院指出这种推理存在矛盾之处:一方面,他声称“没有为相关公司工作过”,另一方面,他又把自己说成是从该公司获得的“信息的所有者”。无论如何,集团的存在与否并不影响判决。
为了推翻判决或至少减轻判决,这位程序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该案事实符合《刑法典》第278.1条关于发现和泄露商业秘密罪的规定:“任何人为了发现商业秘密,以任何手段占有数据、书面或电子文件、计算机媒体或与之有关的其他物品,(......)应处以2至4年监禁”。这位程序员因试图出售富恩拉布拉达一家华人百元店的客户名单和机密数据,最终为其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文章来源:西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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