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将执行三级医院的收费标准
2024年7月31日,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被批准为三级精神病医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执行三级医院的收费标准。
调整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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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标准
二、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位于清远市清城区,开设预防保健科、内科(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外科(神经外科专业)、精神科、康复医学科、临终关怀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等诊疗科目,现有床位800张。2024年7月1日,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当天,“医学心理科”“老年医学科”“儿少科”“内科”同步开科揭牌。
来源: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编辑:郭晓琼
校对:李爱华
编审: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