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与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国际信托”)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
云南国际信托接受湖南财信资产委托资金设立信托,根据湖南财信资产指定将信托资金向湖南新华联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金额 10,000 万元(1亿元),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新华联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新华联置地”)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了《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就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以其所持有的湖南新华联 8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同时,湖南新华联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了《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房屋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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