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超载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在 “挤一挤”和“顺便”的同时
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
近日,贵阳交警就查获
两起超员超载的违法行为
12月14日,贵阳交警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开发大道与乌江路交叉口开展夜间勤务工作时,查获一辆贵AD2**7号小型轿车超员。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车上除了驾驶人李某,还乘坐了一名老人、两名成年人及四名未成年人,一家人挤得满满当当。
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随后依法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其转运超员乘客消除违法状态。
12月15日12时左右,贵阳交警双龙区分局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时,在云关路与康工路交叉口发现一辆装满沙子的小货车行驶速度很慢,疑似超载,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走近驾驶座,发现核载3人的驾驶室内,竟然坐了5个人。
经询问得知,违法驾驶人10点半从观山湖区出发,准备前往龙里搬沙,车上坐的都是工友。因运载的沙子比较重,需要大家一起搬,想着“跑两趟划不来,超一点也能放得下”,于是为节约成本,将沙子一次性装运,并“顺便”把几位工友也带上。
随后,民警对驾乘人员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自行联系车辆转运超限货物及超员乘客,纠正整改后方可继续驾车出行。
常常听到蜀黍说“三超一疲劳”
那“三超一疲劳”中的“三超”是什么呢?
“三超”,即超速、超员、超载。
超速:指驾驶人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车辆的行驶速度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速度。
超员:指在道路交通过程中,交通工具实际装载人员超出额定人数。
超载:指交通运输工具的实际装载量超过核定的最大容许限度。
超员“挤”不得
超载“零”容忍
“三超一疲劳”是很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些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
时常心怀侥幸铤而走险
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超员乘客没有安全带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比其他人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坚决杜绝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