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省执行!五类耗材带量采购

财富   2024-12-10 19:00   江苏  

来源:易联器械


12月6日,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微导丝等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2号)》,并正式发布采购文件。本次第2号公告相较于第1号公告,采购联盟新增了河北、河南、山西、宁夏四个省份,由原来的20省扩围成24省。

《采购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采购基本信息


联盟省份

甘肃、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

采购品种、采购周期

采购品种为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含套装)、微导丝、明胶海绵、栓塞胶、栓塞微球等医用耗材,采购周期2年。采购品种详情如下:

采购主体

联盟省份有使用外周血管介入类相关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引导和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

意向需求量

各联盟省份医疗机构根据近一年(2023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配送量(根/毫升)填报未来一年的意向需求量(根/毫升)。其中,外周血管介入类微导管套装的产品使用量拆分计入微导管单件和微导丝单件。

最高有效申报价

依据各联盟省份提供的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计算的加权平均价、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综合考虑制定各采购品种规格有效申报价的理论基准值,作为最高有效申报价。(具体另行公告)


企业报价


1.不高于本企业产品在联盟地区提供的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有效采购价,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三者之间的低值

2.企业申报的各采购品种规格仅允许申报一个价格。采购品种中选后,申报的所有规格型号均视为中选,明胶海绵、 栓塞胶、栓塞微球销售价格按包装规格参考药品差比原则进行换算。

3.外周血管介入微导管和微导丝按最小使用单位报价,微导管套装无需报价,其价格由微导管和微导丝的报价合计组成。明胶海绵、栓塞胶、栓塞微球均按 1ml 进行报价。 


竞价单元划分


符合申报要求的每个采购品种规格,根据联盟地区各医疗机构报送的意向需求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

A竞价单元:全联盟或任一联盟省累计前85%(含)所涵盖的企业。

B竞价单元:其他企业

不区分AB组:A或B竞价单元企业数量不足3家,则 A、B 竞价单元合并,不再区分。

单独分组:确因产品材质、结构等有明显区别的,经专家论证单独分组。


竞价规则


1.同一竞价单元内,根据有效申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申报价格最低的为第一名,次低的为第二名,依此类推。

2.B竞价单元拟中选价格不得高于 A 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价格。

3.出现申报价格相同的情况时,按照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排名:

(1)未被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制度评定为“中等”“一般”失信等级的企业依次优先。

(2)同一竞价单元内,联盟地区三级医疗机构意向需求量大的企业优先。

(3)近一年在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历史采购量多的优先。

(4)获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首次批准医疗器械注册证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

(5)由专家结合临床使用情况推荐。


拟中选规则


拟中选规则一: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40%

同一竞价单元,采购品种有效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40%,按价格由低到高顺位排序,确定入围企业,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有效申报企业数确定。

拟中选规则二: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50%

未按拟中选规则一获得拟中选资格的,采购品种申报价格≤最高有效申报价的50%,按价格由低到高顺位排序,确定入围企业,最多入围企业数根据有效申报企业数确定。规则一、二拟中选企业数量详见下表:


拟中选规则一超过拟中选企业数的,按拟中选规则二排序中选。拟中选规则二排序后超过拟中选企业数的,进入拟中选规则三。

拟中选规则三:不超过两轮线上议价

未按拟中选规则一、二获得拟中选资格的,提交专家组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不超过两轮线上议价。议价时申报企业按照不高于首次申报意向价再次报价,最终报价经专家组同意的获得拟中选资格,否则失去拟中选资格。

磋商撮合:不超过两轮

采购品种规格不足三家申报的或确因产品材质、结构等有明显区别单列的,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不超过两轮磋商撮合。磋商撮合时申报企业按照不高于首次申报意向价再次报价,最终报价经专家组同意的获得拟中选资格,否则失去拟中选资格。

价格纠偏

拟中选品价格差距较大、B竞价单元拟中选价格高于A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价格或专家组确定需要价格纠偏的,进行价格纠偏。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拟中选资格。

【特殊情况】微导管套装若出现微导管微导丝有一样未中选的情况,或其他情形由专家组进行价格纠偏。不接受价格纠偏的,取消微导管套装拟中选资格。


采购量分配规则


按照量价挂钩的原则分配意向采购量,具体分配规则如下:

其他规定


产品新增

中选产品新增注册证、新增规格,且同意按照本企业中选产品的最低中选价格供应的,可增补为中选产品。进口企业中标后在国内设厂生产,并获得同产品类别批件的,视同中选产品。

非中选产品价格联动

1.对参与本次带量采购未中选、申报截止日期后注册证新获批上市,实行价格联动。

2.未列入本采购文件采购品种医保编码但注册证适用范围包含外周血管介入类的产品自愿接受价格联动的,享受与中选产品相同的回款政策,不作为非中选产品进行统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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