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防历史上,10月31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2010年7月10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国家人防办确定1950年10月31日为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日。
自1950年10月31日党中央决定成立全国防空筹委会开始,新中国人民防空事业已走过了74年的光辉历程。今天,新中国人民防空创立74周年。
1950年10月31日
周恩来总理召集聂荣臻、薄一波等同志研究全国的防空问题,这是中央首次研究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当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中央致电各中央局、分局《关于准备人民防空工作问题》, 这是中央第一次发文明确开展全国人民防空的重大意义和做好人民防空工作的相关要求。
之后,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有组织的人民防空工作。
19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关于建立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1950年2月6日
上海发电厂被退出这座城市仅8个多月的国民党空军炸成了一片火海,当晚,这座素有东方巴黎之称的远东著名大都市一片寂静,600万上海市民度过了解放以后第一个漆黑的夜晚。随后,福州、广州、汕头等东南沿海城市相继遭到国民党空军的轰炸,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朝鲜战争爆发后
侵朝美军将战火烧到鸭绿江边,我国东北的晋安、丹东、长店、河口等城镇和乡村都落下了美国轰炸机投下的炸弹,一千余人被炸伤亡。在那段日子里,来自空中的威胁成为共和国最高级会议上反复讨论的重要议题。
1950年10月31日
国家政务院总理周恩来召开紧急会议,着手解决已迫在眉睫的全国防空问题,并决定立即成立最高级别的防空总指挥机构“全国防空筹委会”,由周恩来总理亲自兼任主任,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防空领导机构,首开由共和国总理担任人民防空最高领导职务的先河。
1951年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人民防空委员会。
1953年朝鲜停战后
人防工作交由公安部管理,同年11月,公安部长罗瑞卿在北京主持召开新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会议提出了人民防空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方针,研究部署了在中心城市和工业城市以及重要工矿企业和铁路交通枢纽组织防空工作,加强“一五”期间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反空袭防空措施。确定建立人民防空领导机构,构筑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建设人民防空警报系统。
1950年—1965年
这十五年间,是新中国人民防空的创立时期,人防系统曾邀请前苏联专家来华指导,先后派出四批留学生出国学习,并修建了一批早期工事,建立了指挥系统,配备了通讯警报设备,制定了人员和物资疏散计划,初步具备了组织化、专业化规模。
1969年8月27日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批转军委办事组《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报告》,同意成立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周恩来任组长。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由公安部调整为总参谋部作战部。
1971年7月
召开第二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分析了当时人民防空工作形势,交流了经验,研究提出了今后人民防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1978年10月
召开第三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确立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平战结合、质量第一”的人防建设方针,进一步明确了人防工程建设任务、经费物资、结合基本建设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防护分类、体制编制等问题。
1981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调整全国人民防空领导体制,将全国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改为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
1984年7月20日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发布了《人民防空条例》,使我国的人民防空更趋完善和规范化。
1986年12月
在厦门召开“全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方向,促进了平战结合,保证了人民防空建设健康、稳步地向前推进。
1994年11月29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成立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原国家人民防空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国家国动委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全国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通过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来进行,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即是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1996年10月29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指导、规范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以《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为主要标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颁布了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使我国的人民防空建设步入了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
2000年11月
召开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总结我国开展人防工作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防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表彰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和个人,研究部署我国人民防空跨世纪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001年5月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防空的战略地位和人防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规定了各级党、政、军及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指明了人防建设的前进方向。
2005年10月
召开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要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快速反应能力、整体抗毁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为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和应付重大灾害事故提供重要支撑。
2010年10月
召开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提出要加强统筹规划,突出建设重点,搞好平战结合,努力构建与国家安全和发展需要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确保战时有效应对现代空袭,确保在平时服务、急时应急中发挥更大作用。
2016年5月
召开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参加会见并在会议上发表讲话,习近平强调,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战略位置、纳入“十三五”规划,与其他工作同步抓好,团结一心开创人民防空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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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雷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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