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简介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建于1974年,系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历经五十年建设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综合实力位居省内前列的大型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36亩,职工4200余人,分为茂源南路综合院区和文化路院区,综合院区编制床位2500张,文化路院区规划床位600张,设有三、四级临床学科44个,医技科室12个。2023年,门急诊量231万人次,出院患者13.3万人次,医疗辐射人口3300多万,年服务患者总量位居川东北5市第一位。2024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2022年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在全国1415家参评三级医院中,医院以总分850.75分(较2021年提升59.95分)的成绩位列全省排名第3名,获得A+等级,全国排名第108名(较2021年提升3名),CMI值全国排名第72名(较2021年提升1名),这是医院连续两年进入全国前10%、获得A+等级;同年1月,医院获批四川省医学中心,这一重大荣誉高度肯定了医院在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区域影响力,标志着医院在医疗服务、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并完全符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度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审核、入职等手续;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应聘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各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均根据教育部和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二级学科(专业)”进行设置,仅限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者报考。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应聘人员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一致。
(4)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要求。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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