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12月)

职场   2024-12-25 20:01   陕西  

医院简介

延庆区妇幼保健院是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中心,集临床、保健、培训、科研为一体的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其工作方针是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其办院和发展的宗旨是致力于妇幼卫生事业,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一:临床医师(儿科、内科方向)岗位1人

岗位二:临床护士岗位2人

岗位三:特教老师岗位2人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正常工作,无精神疾病史。

(四)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任职资格。

岗位一:具有临床医学(或儿科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具备国家医师执业证书(执业方向为儿科、内科);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验并取得中、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二: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具备国家护士执业证书;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三: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残联康复教师上岗证书。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保健楼C325室)

3.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整填写报名表附件《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名表》(A4纸打印1份,详见附件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书、各类专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为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报名登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方式向考生反馈结果,收到反馈结果的考生于2024年12月27日(下午14:00-16:00)前往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保健楼C325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及操作考试

1.岗位一和岗位二均需参加笔试及操作考试,岗位三参加笔试考试,考试由延庆区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笔试及操作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2.笔试及操作考试内容:各专业知识、专业操作。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发布为准。

(三)面试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岗位一和岗位二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及操作成绩共占5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岗位三最终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成绩发布

在相应考试结束后,将在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保健楼三楼张贴公告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公示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评),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心理测评由考生自行到延庆区精神病医院完成,体检费用和心理测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薪资待遇

所有被录用人员需严格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录人员与北京市延庆区妇幼保健院签订劳动合同并统一管理,依据分配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

(二)薪资待遇

1.岗位一:享受同级别在编人员工资待遇。

2.岗位二:基本工资为北京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照北京市最低标准由单位全额缴纳。

3.岗位三:享受同级别编外人员工资待遇。

4.岗位一、岗位二按照医院绩效考核方案规定,享受所在科室同级别人员的优质服务奖和医疗质量考核奖,试用期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三)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不能胜任此项工作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补录。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三)此招聘工作公告通过“延庆时间”发布,各项成绩及相应名单在延庆区妇幼保健院保健楼三楼张贴公告进行公示,同时在考生微信群进行公布(不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安排,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此公告有效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5日



点击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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