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安全技术服务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作为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未建立2021年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22年6月2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
END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8日,行政执法部门对某安全技术服务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作为安全技术培训机构,未建立2021年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档案,违反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行政执法部门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2022年6月2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
END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