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通告,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595人未通过;执业药师考试,正加大考前、考中、考后审查。
执业药师考试“考后核查”,595人未通过
目前,我国执业药师数量规模已较为庞大,但主要存在地区分配不均、药事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为缓解这些问题,关于执业药师考试的要求会相应作出变化。
另外,随着执业药师考试要求趋于严格,药店经营越来越难,也有不少执业药师考生选择主动弃考。
执业药师考生学历、专业、岗位要求,一省发文说明
关于执业药师考生学历、专业,岗位工作要求,广东省今年6月发布了专门公告,给予说明。
学历: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专业:报考条件中要求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岗位工作:报考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
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
来源:药店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