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
小区29楼业主被判刑了
家住2楼以上的住户请注意!
千万别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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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男子29楼高空抛梨 判刑4个月! 3月7日中午时分,家住城东街道某小区的魏先生带着女儿在小区里散步,突然一个速度极快的黑影从天而降,砸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地面上。魏先生又气又后怕,赶紧打电话报警。
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发现地面上有一片黄色的残渣。
随后刑侦大队民警赶到,收集了残渣,发现里面有梨的成分。民警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终于发现了“黑影”来自29楼,并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3月10日,民警传唤嫌疑人刘某某(男,27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刘某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他在阳台吃梨,咬了一口觉得不好吃,就顺手将梨从窗台扔了下去,险些砸中其他业主。
经审理,丰泽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某从建筑物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近日,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二 从32楼扔下花盆 判刑6个月
4月10日上午,芜湖市镜湖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
被告人孙某某系镜湖区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的住户,其在居住的楼栋顶层(最高层32楼)平台上拉了绳子用于晾晒衣物。
2021年10月6日13时许,被告人孙某某至其居住的顶楼平台收取衣物时,发现自己种植了蔬菜的泡沫箱子上被人放了花盆和塑料篮子等杂物,一气之下先后将篮子和含有泥土的花盆从顶层平台扔下。
篮子掉落在单元门二层伸出的平台上,花盆坠落至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路过的女童险被砸中。
女童家人反映至小区物业,物业工作人员报警至公安机关。2021年10月10日22时许,孙某某在东方龙城采薇苑小区被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孙某某为发泄怒气,不计后果,无视他人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从其居住的楼栋顶层向单元门口行人道路上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已构成高空抛物罪。
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高空抛物已入刑
每位公民都应认识到
高空抛物的巨大风险和相应责任
都应敬畏法律、尊重法律
从自身做起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罪
高空抛物的杀伤力
有多大?
4厘米的铁钉从18楼抛下能插入颅骨 空易拉罐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 如击中头部也能要人命 ……
一枚西红柿从5楼扔下
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一颗麻将、一个鸡蛋
一块西瓜皮
从不同高度坠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温馨提示
禁止高空抛物,注意高空坠物
尊敬的各位业户:
近期发现多起高空抛物事件,防止此类事件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文明的环境,物业公司特提示您:
1、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产生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切勿高空抛物!
2、小区内垃圾桶均已配置到位,废弃物品请投入垃圾桶内,切勿高空丢弃。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引导小孩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教育并监督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丢弃任何物品。
4、请各装修业主告诫工人切勿乱扔东西。
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户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责任,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发现有高空抛物行为的请进行制止谴责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6、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已写入刑法,违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和谐小区的建设离不开您和家人的配合与支持,祝大家生活愉快!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
高空抛物无小事 请所有人引以为戒!
紧急提醒!
小区29楼业主被判刑了
家住2楼以上的住户请注意!
千万别再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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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中午时分,家住城东街道某小区的魏先生带着女儿在小区里散步,突然一个速度极快的黑影从天而降,砸在了离他们不远的地面上。魏先生又气又后怕,赶紧打电话报警。
高空抛物已入刑
每位公民都应认识到
高空抛物的巨大风险和相应责任
都应敬畏法律、尊重法律
从自身做起
杜绝高空抛物
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有多大?
……
一枚西红柿从5楼扔下
可击碎0.5厘米厚的玻璃
一颗麻将、一个鸡蛋
一块西瓜皮
从不同高度坠落
可致人不同程度的伤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温馨提示
禁止高空抛物,注意高空坠物
尊敬的各位业户:
近期发现多起高空抛物事件,防止此类事件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毁灭性的伤害,为营造一个更安全文明的环境,物业公司特提示您:
1、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产生严重后果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切勿高空抛物!
2、小区内垃圾桶均已配置到位,废弃物品请投入垃圾桶内,切勿高空丢弃。
3、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引导小孩养成文明生活习惯,教育并监督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丢弃任何物品。
4、请各装修业主告诫工人切勿乱扔东西。
5、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户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责任,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发现有高空抛物行为的请进行制止谴责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6、2021年3月1日起高空抛物罪已写入刑法,违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和谐小区的建设离不开您和家人的配合与支持,祝大家生活愉快!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