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聚焦强村富民,深入实施消薄强村行动,探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1+1+N”发展模式,创新发展路径方法,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激活乡村全面振兴内生动力。截至目前,三季度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村均收入达到37.31万元、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31.72万元,试点村村均收入达到52.18万元、村均经营性收入达到44.87万元。
组建新型经营主体,推动发展要素集约化。坚持村党组织统一领导,以市场化为导向,因地制宜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其它经济组织”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原本分散于村集体、村民、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源、资产、资金以及人才、技术、市场等要素,通过作价入股整合到新型经营主体,实现抱团发展、合作经营。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新型经营主体董事长(理事长),保障村集体产权合法权益,其它经济组织负责具体生产经营,促进集体资本保值增值。目前,50个试点村已全部组建新型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吸纳857户村民、52家企业和合作社入股。比如,榆中县贡井镇套岔岘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5名村民和上海秉骞科技公司共同成立甘肃省陇佑无抗村养殖专业合作社,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合作社理事长,村集体以土地、闲置厂房、水电等基础设施等入股占比15%,5名村民以劳动力入股占比3%,上海秉骞科技公司以1208万元资金和养殖技术入股占比82%,建成年出栏规模达5000头的现代畜牧业(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合作社负责日常养殖管理,企业负责猪苗投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今年已出栏4304头,预计村集体年增收15万元以上。
科学谋划经营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多元化。聚焦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根据“北部干旱山区、南部二阴山区、中部川源河谷”地域特点,组织行业部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入股经济组织和村民深入开展市场调研,依托高原夏菜、百合、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和生态资源优势,谋划小杂粮种植、百合育种、生猪代养等生产经营类项目62个,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将中央财政持续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向试点村倾斜。今年已扶持10个试点村新型混合所有制经营主体实体化运行。比如,韦营乡立足土地资源丰富的特点,指导由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成立的榆中益兴佳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356户村民和甘肃志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抱团取暖”,整合耕地2.2万余亩,实施谷子、黍子、荞麦、玉米等小杂粮种植加工项目,做足土地“文章”,变“黄土地”为“金土地”,预计每村每年增收10万元。城关镇分豁岔村利用兴隆山优质天然山泉水资源,实施工厂化循环水养殖项目,发展虹鳟鱼养殖产业。小康营乡浪街村依托“老家·浪街”景区,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为景区游客提供当地的粉条、胡麻油等“土特产”,预计每年为村集体增收5万元以上。
建立健全推进机制,推动责任落实常态化。针对推行村级集体经济“1+1+N”发展模式工作中出现的个别乡村重视不够、思路不宽、成效不佳等问题,建立健全调度、交流、考核等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建立“一季度一调度”机制,锚定目标任务,每季度组织18个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调度推进会,通过听取汇报、交流发言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靠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分片区观摩交流机制,按照全县地域特点,组织开展北部、南部和中部片区集体经济观摩交流活动2次,推动乡村党组织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探索制定《榆中县探索推行村级集体经济“1+1+N”发展模式考核办法》,聚焦看总量、看增速、看贡献、看结构,按照产业提升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盘活型、联合发展型、服务创收型等不同类型,分类制定具体考核指标,形成责任落实闭环链,推动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