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将一个二维码发在微信群,轻松就能获得礼品,甚至不菲收入,你会心动吗?小心,来源不明的二维码扫不得,更发不得。看似天降“馅饼”,实则天降“陷阱”!
12月17日,记者从夷陵区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给您赠送礼品,您只需要帮忙把二维码发到微信群就可以了!”
2021年7月至11月间,杨某组织多人租赁车辆在湖北省、江西省、江苏省、福建省等地开展“地推”活动,以赠送礼品的方式借用他人手机,将伪装成兼职广告的诈骗平台二维码发布至他人的微信群。
每成功在一个微信群里发布信息,杨某等人便能从上家处获得10—12元不等报酬。
期间,杨某等人共计在35815个微信聊天群中发布信息,群组成员数累计达1074450个以上。杨某等7人共非法获利38000余元。2021年10月,夷陵区人王某扫描微信群中的诈骗二维码后,被骗人民币43万余元。
夷陵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等7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以礼品引诱商户转发诈骗二维码,杨某等7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杨某等7人判处一年一个月到八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0000元到2000元不等罚金。同时,对杨某等7人的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什么是“地推”?
法官介绍,简单来说,“地推”就是地面推广,是一种市场营销和推广的手段,最常见的有派发传单、扫码关注公众号、宣传引导下载APP等形式。当前,部分“地推”人员为谋取利益,明知他人提供的二维码是用于实施犯罪活动,仍以各种形式推广伪装成招聘、刷单、兼职信息的诈骗二维码,导致群众面临被上游犯罪人员诈骗的风险。
对此,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不可因贪图小利转发来历不明的信息,成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同时要提高警惕,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陌生二维码,拒绝进行不明转账,莫向他人提供验证码。
来源丨湖北日报全媒记者高伊洛、通讯员黄璐
编辑丨夏晓君
二审丨刘路
终审丨胡俊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