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2025年第二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汽车、电动自行车类)的公告

时事   2025-01-12 18:03   甘肃  
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甘肃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2025年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5〕1号)精神,按照2025年甘肃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总体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选第二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参与企业(汽车、电动自行车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选原则和程序

(一)征选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规范性程序,公开征选有实力、信誉好、有经验且工作配合度高的企业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鼓励达到入库纳统标准的法人单位入围2025年补贴活动,并积极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特别是2024年政策实施期间有虚假交易、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先涨价后补贴、骗补套补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参加补贴活动资格。
(二)征选程序。参与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企业,由会宁县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白银市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确定参与实施补贴政策的企业和商户,之后报送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商务厅汇总入选企业和商户目录,并在官网进行公布。会宁县商务局明确销售和回收企业具体责任要求,约定相关权利义务,督导各方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监管。县商务联合发改、财政、市监、审计、公安等部门强化对辖区内参与活动企业的监管,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商家合法权益。
二、征选企业类型和资质
(一)汽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须在会宁县内依法登记注册,从事乘用车新车销售的企业,能开具甘肃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发票开具地须在会宁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报名时虽未纳入、但承诺达到条件时能依法配合申请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3.须配合开展审计工作,保留相应的购销凭证资料,并按主办方格式要求登记、提交个人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形成台账。
4.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2.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销售的新车符合《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3C认证证书。
3.与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场地,确保收、运、存环节安全,形成闭环,坚决防止废旧车辆再次流入市场; 
5.与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能够及时将回收车辆交有资质协议合作回收企业,确保“一日一清”。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企业销售发票开具地在会宁县。
6.签订守信承诺书,作出守信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以旧换新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先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交易、以次充好、非法翻新、囤货、倒卖等各种方式的骗补行为,对上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7.加强对企业(门店)服务人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以旧换新政策和补贴申请流程。落实“三上墙”(政策图解上墙、价格上墙、监督电话上墙),让消费者明白政策、积极参与。
(三)家电、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1.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注册,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直营回收网点或加盟、协议合作等网点;
3.回收企业应建设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贮存场地; 
4.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5.与销售企业(门店)签订回收协议,及时对接完成废旧家电、电动自行车回收业务,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废旧家电和车用电池要交付生态环境和工信部门核准的回收拆解企业处理,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不发生隐患事故。
三、申报所需材料
1.企业(门店)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旧换新承诺书。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5年1月17日12:00前持加盖公章的以上材料至县商务局(嘉禾楼11楼1110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事宜。由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商务局。
报名受理时间:1月13日至17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1月17日12:00截止报名)

附件:以旧换新企业承诺书

2025年1月12日

编辑:牛雪宁 张彩涛

监制:居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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