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12月18日,木兰县检察院“木兰花”未检工作室会同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大队、县木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的幼儿园食堂、配餐公司及中小学周边的食杂店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并开展普法宣传。
在县中心示范幼儿园食堂,联合监督检查组仔细翻看食堂安全工作记录、卫生消毒记录,从责任落实到制度管理,从原料控制到环境卫生,从人员培训到操作间流程布局,再到餐具消毒、食品留样记录、“三防”设施以及陪餐制度的执行进行了严格详细的监督检查。
在配餐公司,除了查看食品生产、保管、运输等情况外,检察干警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详细了解配餐公司的日常管理,并向工作人员讲解《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在对中小学周边食杂店走访中发现,个别在售食品存在标签标示磨损看不清,“五毛”食品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等问题,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涉问题食品下架,并按程序对涉事商家进行处罚。
此外,检察干警还对中小学周边的烟酒销售点进行了走访,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警示标识、是否执行身份核验制度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其进行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经营,从源头上阻断未成年人接触烟酒的可能性。
编辑:周昕彤 审核:张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