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12月1日后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根据《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镇政办发﹝2012﹞14号)、《镇雄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支付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镇政办发﹝2014﹞24号)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2023年12月1日后退休、在职死亡及开除公职职工已审核通过的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拨打电话进行反映。查证属实的,县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及时予以纠正。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6日
二、公示内容见附件
三、 联系电话
县纪委信访室:0870-3120865
县住建局:0870-3120568
县人社局:0870-3120676
县自然资源局:0870-3120617
县住房货币化补贴办公室:0870-3120559
附件:镇雄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及在职死亡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明细表
来源:镇雄县人民政府网
编辑: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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