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水务局在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中取得显著进展。这一改革不仅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国家水安全的具体实践。
在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取用水信息移交工作过程中,区水务局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通过与税务局等相关部门、用水单位沟通协调,工作小组梳理了工作流程与细节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规范标准开展各项准备及具体移交操作。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后,区水务局共需监管纳税企事业单位23家、涉及纳税取水口174处及农田灌溉机电井699处。取水口广泛分布于偏远地区,最大间距达到120余公里,且沿途道路崎岖,给日常监管、数据采集及核对带来了极大不便。面对这些实际困难,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加班加点,逐一克服,完成费改税节点前水资源费的全部征收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水资源费改税的节点转换,确保了整个费改税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这一改革不仅有利于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更有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和动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