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之际,通过专家授课、个人自学等方式,本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要求等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条例》是确保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的需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保证。作为一个有着9800多万党员的世界最大执政党,党内出现极少数党员党性弱化、行为失范,甚至违反党纪国法的情况,尽管占比极低,但同样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通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能够更好地统一全党意志、规范全体党员行为,为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全面把握《条例》具体内容。《条例》共三编十一章158条,其中《分则》106条严明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是党员学习贯彻《条例》的重中之重,可采用“一学二看三摆”方法全面把握,即原汁原味学原文,逐条逐句学习158条内容,真正入脑入心;看违纪案例,了解案例中的违纪行为、适用条款及给予的纪律处分,帮助我们更加直观地理解把握;学习时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叩问内心有没有绷紧严守《条例》这根弦,作决策拿举措时有没有违反《条例》。
三是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对党员个体而言,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明白底线在哪里、红线是什么,不打擦边球,不抱侥幸心理;要增强自身免疫力,远离各种小圈子,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疏统一的政商关系。对党员领导干部带队伍而言,要以《条例》教育党员干部,让严守党纪成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发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及早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苗头,及时处置违纪问题。(市管领导干部进修一班 李跃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先后3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出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体现了党中央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对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具有重大意义。
二要深学细悟,充分把握修订《条例》的主旨要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党性觉悟锤炼思想、以党风纠治整肃作风、以严明纪律凝心聚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站稳人民立场,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以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贯通联动,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围绕激励干部敢为善为、担当作为,不断完善纪律规范,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要细照笃行,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摆在重要位置。要在树立纪法贯通理念上下功夫,监督办案既要考虑纪的因素、又要兼顾法的内容,用好纪法“两把尺子”。要在夯实纪法业务素养上下功夫,理清纪理与法理的内在逻辑关系,将《条例》与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一体学习、贯通把握。要在达到纪法统一效果上下功夫,既实事求是,在纪法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又充分考虑,结合个人态度、主观动机等综合判断,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市管领导干部进修二班 葛峰)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指出,要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这次党纪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以良好的作风纪律确保公正严明司法,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体现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一是增强党纪学习的自觉性。纪律建设要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入脑入心,才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我将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党组会、中心组扩大会议、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廉政党课等多种方式,在立足“深学”、注重“真悟”、突出“活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加强条例解读和党纪培训。深刻领会《条例》的内涵,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真正让党纪“活”起来,转化为日常审判行为规范。
二是狠抓审判执行的关键点。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政治建设、审判工作和队伍教育等全过程、各方面。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等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管理不到位、制度规定不落实、司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以严明的党纪做实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充分依靠《条例》,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贯彻执行《条例》上精准发力,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是坚持修身律己的严要求。作为法院主要负责人,我更要从自身做起,树牢纪律意识,积极践行党纪党规,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严格遵守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坚决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八条禁令”,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选人用人、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坚持按规办事,始终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公道正派做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研修班 杜开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坚持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政治决心,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不仅要“身入”还需要“心至”,持续在“深、准、实”上下功夫。
一是在“深”字上下功夫,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进行的再部署、再动员,为新征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我们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新时代新征程上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
二是在“准”字上下功夫,把握锤炼党性的核心要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精准掌握是有效落实的前提。《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理解上的“差之毫厘”会带来行动上的“谬以千里”。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深学细悟、常学常新,逐章逐条学、以案说法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准确掌握主旨要义、精神实质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这个衡量标尺来校正思想和行动上的偏差,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三是在“实”字上下功夫,实现知行合一的真功实效。“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要把学习的成果努力转化为改作风、提效能、优环境、促发展的实际行动。强化纪律意识,在工作生活中全面自觉践行《条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强化斗争意识、砥砺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敢于在歪风邪气、违规违纪行为面前亮剑,以实际行动捍卫《条例》权威。强化担当意识,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落实“三三四”工作机制,“三大举措”抓当前,“两大设想”谋长远,以“四敢”作风“争第一、创唯一”,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贡献力量。(市直部门(含企事业)科级干部进修班 高飞)
“严守党的纪律”,是我们入党时立下的铮铮誓言。党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于推动我们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新修订的《条例》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深入践行。每一名党员同志都要以学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履职本领。要坚持常学常思、常悟常进,在逐条逐款学习理解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是涵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针对个别干部安于现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条例》增加了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着力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切实将学习《条例》的心得体会转化为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在勇挑重担、勇扛重责中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
三是锤炼道德品行,坚守正派作风。加强道德修养是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条例》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着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示范效应。要充分认识到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体现在工作学习中,也必须体现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深刻认识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始终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县(市、区)机关局长进修班 陈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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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干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