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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
是一场精心策划的伪装
它用虚幻的高额回报蛊惑人心
一旦涉足
普宁公安
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守好人民群众“钱袋子”
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
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破坏的不仅是个人财富,更是社会的和谐稳定。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有四种: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三是虚假宣传造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
典型案例
2024年8月,普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称,事主经人介绍添加陈某为微信好友,陈某自称在广州、普宁经营实体经济,并将事主拉入一微信群。陈某在群中以“扩建新公司”“资金周转”为由发布筹款任务,承诺以每万元每日几十元不等的高额利润进行返利,事主及其家人均多次向陈某转账。
经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经调查,陈某以相同方式向多名受害者吸收存款,目前已查证受害者涉案投资额合计200多万元人民币,损失额合计90多万元人民币。
10月24日,办案民警在深圳警方的配合下在深圳市宝安区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审讯,该员交代其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虚构“公司公户账户被冻结需资金解冻”“做生意需资金周转”“表弟出车祸住院”“结婚”等理由,以高额利息作诱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
10月25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集资是陷阱”。请务必保持头脑清醒,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遇到投资集资类广告,一定要多听取家人和朋友的意见,不被暴利迷惑,不向骗局伸手,谨慎投资,守护好家庭的安宁与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