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仓库中货位编号和分配原则

科技   2024-11-01 09:14   天津  
为了记忆与记录的方便,货位应该使用易辨示的记录代码。货位编号好比商品在库的“住址”,根据不同的库房条件,商品类别和批量整理的情况,搞好货位标号,以满足仓库有序管理。
仓库中货位编号方法有:区段方式、品类群类别方式、地址式、坐标式
一、区段方式
此种编码方式是以区段为单位,每个号码所标注代表的货位区域将会很大,因此适用于容易单位化的货物,以及大量或保管周期短的货物。在ABC分类中的A、B类货物也很适合这种编码方式。货物以物流量大小来决定其所占的区段大小;以进出货频率次数来决定其配置顺序。
二、品类群类别方式
把一些相关性货物经过集合以后,区分成好几个品类群,再对每个品类群进行编码。这种编码方式适用于比较容易的商品群类别保管及品牌差距大的货物。例如服饰、五金方面的货物。
三、地址式
利用保管区域中的现成参考单位,例如是库场的第几栋、第几保管区、排、行、层、格等,依照其相关顺序来进行编码。这些种编码方式由于所标注代表的区域通常以一个货位为限,且有相对顺序可依循,使用起来容易明了又方便,是目前仓储中心使用最多的编码方式。通常采用的编号方法为“三号定位法”、“四号定位法”:
1、三号定位法
以排位单位的货架货位编号。将库房内所有的货架,以进入库门的方向,自左至右安排编号,继而对每排货架的夹层或格眼,在排的范围内自上至下、自前至后的顺序编号。
例如:5号库存设置8排货架,每排上下4层,共16个格眼,其中第8排货架,第7号格眼用“5-8-7”表示。
2、四号定位法
是采用4个数字号码对应库房(货场)、货架(货区)、层次(排次)、货位(垛位)进行统一编号。
例如:“5-3-2-11”即指5号库房(5号货场)、3号货架(3号货区)、第2层(第2排)、11号货位(11号垛位)。编号时,为防止出现错觉,可在第一位数字后加上拼音字母“K”、“C”或“P”来表示,这3个字母分别代表库房、货场、货棚。如13K-15-2-26,即为13号库,15号货架,第二层,第26号。
四、坐标式
利用空间概念来编排货位的方式,这种编排方式由于对每个货位定位切割细小,在管理上比较复杂,对于流通率很小,需要长时间存放的货物即一些生命周期较长的货物比较适用。
编码分配好后,我们需要对分配管理原则进行一下了解:
规则一:以周转率为基础法则。即将货品按周转率由大到小排序,再将此序分为若干段(通常分为三至五段),同属于一段中的货品列为同一级,依照定位或分类存储法的原则,指定存储区域给每一级货品,周转率越高应离出入口越近。
规则二:产品相关性法则。这样可以减短提取路程,减少工作人员疲劳,简化清点工作。产品的相关性大小可以利用历史订单数据做分析。
规则三:产品同一性法则。所谓同一性的原则,指把同一物品储放于同一保管位置的原则。这样作业人员对于货品保管位置能简单熟知,并且对同一物品的存取花费最少搬运时间时提高物流中心作业生产力的基本原则之一。否则当同一货品散布于仓库内多个位置时,物品在存放取出等作业时不方便,就是在盘点以及作业人员对料架物品掌握程度都可能造成困难。
规则四:产品互补性原则。互补性高的货品也应存放于邻近位置,以便缺货时可迅速以另一品项替代。
规则五:产品相容性法则。相容性低的产品不可放置在一起,以免损害品质。
规则六:产品尺寸法则。在仓库布置时,我们同时考虑物品单位大小以及由于相同的一群物品所造成的整批形状,以便能供应适当的空间满足某一特定要求。所以在存储物品时,必须要有不同大小位置的变化,用以容纳不同大小的物品和不同的容积。此法则可以使物品存储数量和位置适当,使得拨发迅速,搬运工作及时间都能减少。一旦未考虑存储物品单位大小,将可能造成存储空间太大而浪费空间,或存储空间太小而无法存放;未考虑存储物品整批形状亦可能造成整批形状太大无法同处存放。
规则七:重量特性法则。所谓重量特性的原则,是指按照物品重量不同来决定储放物品于货位的高低位置。一般而言,重物应保管于地面上或料架的下层位置,而重量轻的物品则保管于料架的上层位置;若是以人手进行搬运作业时,人腰部以下的高度用于保管重物或大型物品,而腰部以上的高度则用来保管重量轻的物品或小型物品。
规则八:产品特性法则。物品特性不仅涉及物品本身的危险及易腐蚀,同时也可能影响其他的物品,因此在物流中心布局时应考虑。(仓库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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