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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自10月22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电动两轮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电动三轮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时间自10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补贴对象
在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详见文末回收企业名单)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详见文末销售企业名单)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且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交售旧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自活动开始时间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车辆应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
三、补贴范围
活动补贴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活动补贴的电动摩托车新车是指:符合《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GB/T24158-201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标准,且属于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两轮及三轮“电驱动”摩托车。
参与换新销售的车辆应为整车销售,商家不得将车身和电池拆分售卖。
四、补贴标准
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置换的,新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下同)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
交售老旧电动两轮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置换的,按新电动两轮摩托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1200元。
交售老旧电动三轮车进行置换的,按新电动三轮车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1700元。
每位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可分别享受1次补贴。鼓励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五、申请流程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通过银联云闪付APP首页(需在云闪付注册并实名认证绑定)进入“以旧换新-平潭专区-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以旧换新补贴”的申报入口,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3.新车信息。(1)换购电动自行车的应上传《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车主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和“以旧换新”字样)和《非机动车行驶证》的照片或扫描件,换购电动摩托车的应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的照片或扫描件。(2)对于活动商家将于2024年11月15日前(含当日,下同)向厂家购买的电动摩托车销售给消费者的,采认其以个体工商户名义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活动商家应向消费者出具载明车架号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价格部分可打码处理)复印件,用于作为补充凭证提交系统。(3)对于在11月15日前以个体工商户古田县新华宇摩托车行和古田县宇华三轮车行名义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采认其作为消费者申领电动三轮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凭证。
4.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等信息须保持一致。
5.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核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特别是手机号、收款账号等),避免因格式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2)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要求,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银联云闪付APP(小程序)的信息提示,根据平台信息提示,进行个人资料的修改完善及补充上传。因申请人未及时关注造成开票、上牌、申报(修改)资料上传逾期导致无法享受补贴,申请人责任自负。
(3)申请人应严格按相关要求上传申报资料,若发现上传虚假资料(虚假证件、发票等),一经查实,取消补贴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商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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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潭经济发展局
编辑:李明静
责编:林心敏
审核:陈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