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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开通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
医 保 政 策
01
门槛线
在职职工200元/年,退休人员200元/年。
02
封顶线
在职员工5000元/年,退休人员6000元/年。
03
报销比例
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04
报销条件
省内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全部都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05
携带证件
烟台市医保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省内异地医保还需携带本人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06
哪些费用可以纳入职工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只要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目录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医保目录”查询或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公共服务”—“个人服务”—“服务目录”—“医保目录”)相关规定的费用,均可按规定纳入职工普通门诊报销。
督
灸
07
职工普通门诊看病购药应避免哪些行为?
职工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应实名就医,不得冒名顶替;不得出借、转让本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不得伪造或涂改医疗发票及病历、处方、费用清单、检查检验报告等医疗文书;不得利用享受职工普通门诊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用耗材,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08
参保人在住院、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专护待遇期间,能否享受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因参保人在住院和享受长期护理保险专护期间已有相应的保障政策,因此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咨询电话:0535-5823182
报销地点:登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钟楼东路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