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关于202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

民生   2025-01-14 23:24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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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
根据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榆林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4〕18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非公企业工作,绥德县2024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选聘数量:60名,每户非公企业选聘人数全年累计不超3人。
(二)选聘人员条件
1.35周岁以下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户籍不限;
3.毕业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企业条件
1.绥德县域内登记注册的非公企业;
2.用人非公企业需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县工贸局、财政局将在首次发放选聘大学生薪酬补贴前,核实用人非公企业是否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如不缴纳,取消享受薪酬补贴资格,同时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分别报送核实情况)。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对社会贡献突出,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非公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非公企业,羊毛防寒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机构、民营普惠托育机构等辖区特色产业或重点支持产业涉及的非公企业优先推荐。
(四)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等;
2.曾在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中被认定有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人员、非公企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季节性生产经营的非公企业;
5.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不含非公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6.已与选聘非公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已享受过该项薪酬补贴政策到期人员或中途离职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非公企业。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
(一)选聘工作由县工贸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发布选聘通知:2025年1月14日;
(三)征集企业岗位: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16日(各申报企业请将附件1、附件2、附件5于2025年1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8743325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核查及发布选聘岗位: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19日;
(五)学生报名:2025年1月20日—1月22日(于2025年1月22日前将附件6发送至邮箱:87433259@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学生资格审查:2025年1月23日—1月25日;
(七)企业选聘:2025年1月25日—1月27日;
(八)网上公示:2025年2月10日—2月17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2月19日。
(注:除发布选聘通知外,其余征集企业(组织)岗位、发布选聘岗位、学生报名通知、网上公示均在“绥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机构>县政府部门>工贸局>政务公开目录”界面内发布。)
三、申报资料
(一)选聘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选聘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基本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等);
(三)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非公企业选聘承诺书(附件2);
(五)非公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2024年注册成立的企业不需要提供;
(六)非公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期不少于三年;
(七)选聘大学生简历;
(八)选聘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九)2024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十)2024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附件4);
(十一)选聘大学生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的,需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建档立卡脱贫户或监测对象身份证明。
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分别上报县工贸局、县财政局,以申报企业为单位按以上顺序整理胶装成册(附电子版)。
四、薪酬奖补
(一)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奖补,奖补期3年,奖补资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二)补贴资金由县工贸局牵头,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选聘大学生在岗情况,做好薪酬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按月及时发放。如遇市财政薪酬补贴发放不及时,需用人企业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由用人企业及时发至选聘大学生。
五、有关要求
(一)选聘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市工信局《关于印发〈榆林市选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的通知》(榆政工信发﹝2024﹞119号)执行。
(二)请各用人企业要切实重视选聘人员培养,不得扣发、拖欠薪酬补贴及其他应发工资;须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参保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足额为选聘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险。
联 系 人:县工贸局  梁  川  联系电话:17719630199

邮箱:87433259@qq.com

县财政局  李  鹏  联系电话:15319223213

附件:1.附件1 非公企业基本情况表.docx.docx
2.附件2 非公企业承诺书.docx
3.附件3 2024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docx
4.附件4 2024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汇总表.docx
5.附件5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工作岗位征集表.docx
6.附件6 大学生报名表.docx
绥德县工业商贸局    绥德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来源:绥德县人民政府网(附件点文末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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