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同步深挖彻查背后的风腐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观念,严守纪法底线,现将三起酒驾醉驾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中心血站基建科负责人王德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2年6月7日,王德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8月11日中午,王德松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王德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正阳县皮店乡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杨东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3月3日晚,杨东军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95.32mg/100ml。2024年4月,杨东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2024年5月,杨东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三、泌阳县马谷田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王保喜违规接受宴请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4年6月12日晚,王保喜等人违规接受该县某医药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酒。就餐结束后,王保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受到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4年9月,王保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心存侥幸,我行我素,受到严肃查处,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心存敬畏。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触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采取谈心谈话、纪法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念好“紧箍咒”,筑牢“防火墙”,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
热点推荐
1.驻马店市公安局:严禁、严禁、严禁、严禁!
2.《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发布
热点推荐
商务合作电话:13703961436、15836769888
点亮和
反腐倡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