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职工养老保险重大调整!

民生   2024-11-04 22:36   浙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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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杭州发布

编辑:吴学清

责编:钟秋芬

审核:叶海林

监制:赵刚、管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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