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草案)》。现将《黑龙江省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寄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26号,邮编:150001),或者将意见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srdfgwsc@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1月4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版式:祁楚杰
责编:赵虹宇
审核:黄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