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国庆假期绥棱县“双减”办公室
致广大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双减”工作精神,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管理办法》和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相关要求,为坚决防止节假日期间违规培训反弹,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休息权利,切实减轻学生家长假期负担,特向您提出几点建议:
一、树立科学教育观念。请家长朋友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尊重孩子意愿,培养孩子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注重挖掘孩子的兴趣和潜质,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多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
二、理性辨别培训机构。我县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注销,不具备办学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开展校外培训都属违规行为。近年来,特别是国家“双减”政策发布后,黑机构卷钱跑路问题时有发生,给不少家长造成经济损失,请各位家长引以为戒,不要轻信一些无办学资质的机构或个人通过网络媒体、微信群的虚假宣传。
三、拒绝参加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请各位家长谨防自习吧、托管中心、小饭桌打着自习、托管服务的幌子,隐秘开设培训场所,违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以“家教辅导”“一对一”“托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的非法培训。根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校外培训的;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均为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确有学科培训需求的,可选择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获取免费推送的学习资源。
四、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教育部门明令禁止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一经发现,将依据《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严查重处。请您自觉做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抵制者和监督者,不要主动联系在职教师为孩子进行补课,也不要参加其他人员组织的在职教师补课,还要敢于拒绝在职教师强迫、诱导或暗示孩子参加补课的行为。如您发现有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可直接举报,相关部门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与广大家长共同督导在职教师严格自律、廉洁从教。
五、理性缴纳培训费用。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缴费不得超过5000元。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缴纳超标超期费用的,家长应当理性拒绝,防止因小失大,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六、加大校外检查力度。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将在全县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活动进行常态化巡查,对发现存在学科类培训行为的机构,将一律关停,并予以处罚。
七、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营造良好培训环境,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事业发展大局,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们的积极支持配合。如发现校外违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共同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绥棱县“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
举报电话:
校外违规学科类培训
绥棱县教育局:0455-4650125
校外违规艺术类培训
绥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0455-4656557
校外违规科技类培训
绥棱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0455-4638558
校外违规托管中心、小饭桌、自习室等机构
绥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455-4622541
来源:绥棱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