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目前相关规定较多的思政课教师为例,南昌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与退出机制》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按照有关程序规定退出思政课课堂教学: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或者有犯罪行为受到刑罚处罚的;违反思政课教师课堂教学禁止性规范,故意在课堂上散布错误政治言论的;思政课专任教师连续两个学期未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含形势与政策课)的;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或宣传纪律,在课堂上出现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学术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教学不负责任,受到学生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且情节严重的;一学期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集体教研活动的;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该校还明确了退出思政课课堂教学的教师,可以按照学校规定程序申请转为行政管理人员。退出思政课课堂教学的教师,两年内不得再重新申请进入思政课教师行列。此外还有学校规定,如出现教学事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等情况,学校将要求教师退出思政课教师队伍,退回人事处,由人事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烟台南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教师退出的部分情形规定: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或故意消极怠工、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严重影响学院工作质量或工作进度的;一学期内发生1次重大责任教学事故或2次及以上严重教学事故或3次及以上一般教学事故、被学院或学校(集团)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的;连续三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新入职教师入校后三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情形。陇南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落实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制度,实行不合格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思政课教师出现以下禁止行为,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待岗学习、转岗或解聘:教学质量差,学生评教结果连续3年在专职思政课教师中排名后5%,且已不适合本岗位工作。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聘期中期、聘期考核不合格,且已不适合本岗位工作。尽管目前各高校的教师退出机制还主要面向思政教师,但也有高校建立了面向普通专任教师的退出机制。例如,天津理工大学曾发文表示学校已建立教师转岗退出机制。针对任同级职称时间长,教学、科研能力“双弱型”教师,及学院认定不能胜任教学科研岗的教师须退出教师岗位,根据学校制定的空岗招聘方案,转岗教师依方案竞聘新岗位。另外建立警示机制,对初次确定转岗教师实行1年警示期,期满考核仍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教师实施竞聘转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