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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师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李志海,中共党员,师宗县竹基镇龙甸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大龙甸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小组组长,2024年10月13日21时09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王明高,群众,师宗县五龙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职工,2024年10月23日21时35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毕小马,中共党员,师宗县彩云镇额则村委会路雄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0月23日21时35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师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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