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
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黄自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宜春市纪委、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批准,宜春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袁州区监委对宜春市自然资源局袁州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三级调研员黄自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黄自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黄自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宜春市袁州区监委研究,决定将黄自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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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莹;校对:肖苏阁;编审:夏侯婷;监制:熊妍华、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