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高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功破获一起
非法经营、偷越国(边)境案
经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朱某使用港澳通行证九次出入澳门,在澳门某赌场做“换钱党”,与游客进行非法换汇,涉案金额达556万余元,非法获利3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偷越国(边)境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换钱党”是指非法为个人或组织提供大额现金兑换,以及向赌客提供高利贷服务的群体。为规避我国外币、现金出入境限额、银行卡境外提现限额等金融政策,“换钱党”非法为内地赌客兑换大额港币现金。
“换钱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行为包含下列几种:(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换钱党”的行为触犯了上述法条第三项,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使用以虚假的出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国(边)境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请大家自觉遵守国(边)境管理法规,出境经商、务工、旅游,一定要如实办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续,切莫以身试法、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肖苏阁;校对:刘敏;编审:夏侯婷;监制:邓雯、杨娟)